无领导小组面试:行政执法(二)

2021年深圳市考无领导小组面试:行政执法工作创新,问题十选三!

2021年3月9日下午深圳市考无领导小组面试真题:市场经济高速发展,社会不断进步、人民群众的观念和意识发生改变,使行政执法面临诸多新的变化。比如,政府机构改革深入,政府部门职能加强,政府与经济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;这些,都赋予了行政执法工作新的内涵和新的要求。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,创新执法方式,提升执法水平,适应社会发展。

以下,列举了行政执法工作创新中所面临的十个问题:

一、执法创新理论研究不足。目前,缺乏系统性、全面性、针对性的理论研究。除此之外,普遍存在”借法执法“的现象,缺乏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。

二、创新方式同质化。创新能力不足,同质化愈演愈烈,公模、公板、同方案,”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“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
三、创新方式流于形式,为创新而创新。一些行政机构开始设立专职的创新部门或者开展专门的创新项目。但是,这些专门项目在很多时候并没有发生很大效用,变成为了创新而创新,最终流于形式。

四、基层事务繁忙压力大。基层治理的压力来自上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双重考核监督,往往导致基层治理压力过大。此外,对上级而言,政策的制定可能比较明晰;然而,任何政策一旦在基层落实就会变得非常繁琐。

五、执法创新脱离实际。任何脱离实际的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,脱离实际的执法创新也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。

六、执法创新无法可依。权力不得越出轨道而”法外施罚“。众所周知,”在私权利,法无禁止即可行;在公权力,法无授权即禁止。“执法创新必须有法律依据。执法创新是好事,但前提是于法有据。一切越出法律轨道的”创新“,都将会受到质疑。

七、不敢创新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执法人员,不敢创新,担心创新方式不完善,后续出现问题需要承担责任,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宁愿墨守成规,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。

八、对执法创新的接受能力不足。执法人员对已经出现的创新执法方式接受能力不足。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新的方式、措施无法达到应知应会的水平,新方式所涉及的知识水平超出执法人员原有的知识诸备范围。

九、执法人员对创新接受度不高。如果执法人员对创新接受度不高,执法创新的推进就会迟缓,将影响执法权威,影响政府公信力。

十、有了创新的执法方式,执法人员就撂担子。引入第三方参与专业运营管理后,并不意味着执法人员可以”撂担子“。

答题要求:任务一,请考生从以上10个问题中选出你认为最急需解决的3个问题,并对这三个问题提出2至3个解决问题的举措。任务二,经小组讨论之后,就这三个问题和相应的举措达成一致意见!

答题任务:(一)发言准备时间。十分钟,用以认真读题、思考和分析,建议考生列出提纲。(二)个人发言时间。每人限时3分钟,按考号从小到大,依次发言。(三)自由讨论时间。9人总限时50分钟,小组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。(四)逆序总结。每人限时2分钟,按考号从大到小,依次进行总结陈词。

特别提示:考虑到深圳市考无领导小组面试的出题难度更大,为让大家更快看清出题的重点、难点和痛点;笔者会尽可能以精简描述的方式展开更多的相关内容,供大家参考!

【精准审题】

一个主题:行政执法工作创新!行政执法+工作创新!

背景描述:大背景,市场经济发展、社会不断进步、人民意识改变,面临诸多变化。小背景,政府机构改革,加强部门职能,紧密联系经济,赋予新内涵新要求。

工作要求: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行政执法必须与时俱进、改革创新、创新方式,提升水平,适应社会。

选项特征:问题模式。十个问题,站在问题的角度去理解、分析、对比,选出其中最重要的三个问题,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工作举措,即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
特别提示:笔者会立足对比分析的思路,从选择方面进行论述,从论点、论证、论据进行表达;其中,粉丝提出需求,希望能看到更多论证的内容,这个方面会从本题开始进一步加强!(之前写作本专栏的初衷,是以补充广东省考无领导小组面试为主,在选择和排序方面有所加强;不过,深圳市考的无领导小组面试题,对问题模式的考察更强烈一些;笔者会立足问题模式做更多的分析和论证!)

提示:本题作为行政执法工作来说,提出的问题,其实很有深度;这对于2022年上半年多省联考和申论3或行政执法考卷来说,有极大的参考价值!

【关于问题一和问题六的对比分析】

对比分析的理由:均涉及行政执法的”法“字,即理论上法律法规的支撑和依据!

大背景:依法治国,十六字方针”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!“

对比之下,笔者推荐将问题一纳入十选三之中,列举理由如下:

理由一:大套路,”源头性“问题!从刚才的大背景描述中,可以看出,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中的第一条;那么,行政执法自然也不例外;简单的逻辑,没有科学的立法,又何来严格的执法?

理由二:大套路,可”以大吃小“!正是因为执法创新的理论研究不足,所以缺少具有系统性、全面性和针对性的行政执法体系;那么,也就会导致执法创新无法可依的实际问题。从这一点来讲,即是时间顺序逻辑上的先后关系,也是具有前后的因果关系;注意,先比后重要,因比果重要!那么,问题一可以包含问题六,就可以”以大吃小“!

理由三:问题实,参考依据!从实际工作来讲,问题六真的是一个十分普遍的当务之急!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工作中,特别是涉及城管等具体的领域,往往缺少直接的执法参考,需要从众多的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之中去不断查找,而且由于涉及多部法律法规,还可能存在不同的细节描述和对应问题。如果是有行政执法的先例可以参考,还好,可以参考执行;如果没有先例作参考,问题就会显得十分具体;处罚轻了,难有实际效果;处罚重了,往往容易引起争议。所以,单从”急“这个角度来看,问题六显得更加直接。但是,如果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,还是得回到行政执法创新的理论研究上来,通过建立系统的、全面的、针对的理论体系,来解决处于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细节的实际问题,才是长久之计。所以,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,还是问题一更加重要!提示,这个理由三主要是用来区分问题一、问题六和其他八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强调应该从问题一和问题六之中选出一个纳入十选三之中!

理由四:大道理,法律”滞后“!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讲,法律法规的制定本身就具有滞后性,是先出问题,再行思考,而后立法,再去执行!那么,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”大法“相比,还有一个特别,那就是基层一线的特点,往往直接涉及诸多直接的、现实的、具体的实际问题。那么,从理论的研究到立法的初期,再到经历立法的全过程,再到形成标准的法律体系,再到后期的完善的执法,着实在时间上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,这个就是现实。但是,正因如此,加快科学立法,特别是加快执法创新的理论研究,尽快完善相关的理念,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,就显得更加重要!简言之,越是周期长,就越要加快干;没有初期的理论,何来后期的执法?

理由五:内容细,相当有理!事实上,笔者针对行政执法这个主题也写过数篇相关的文章,单就一个小商小贩的问题,就写过好几篇,也专门就不同的情况和国考省考申论出题行政执法作过深入的分析。但是,这两个问题中的细节内容所反映的问题,真的十分深刻,不只是够细,而且是有理!比如,在问题一中的”借法执法“,这个是真实存在的;在缺少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之下,往往需要借力其他的现行法律法规来开展执法工作;而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,又可能有多款相似或类似的解释,在内容上又可能不太一致,各个地方的理解可能也有所出入,这个就是十分具体的真实问题。比如,在问题六中所提到的权力是否越出”轨道“?行政执法创新的前提是于法有据,是在有法作基础的前提之下进行;但是,在实际的执法创新过程中,确实存在难以区分的现实,即”私权利,法无禁止即可行。公权力,法无授权即禁止。“具体而言,动不动就上千页的法律条款,从中去找到相应的依据,真的很消耗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;即便如此,还很可能只是找到了大概的指导方向,并无明确的细化规定;难度,可想而知?

综上,问题一和问题六在十个问题之中显得很重要,也十分贴近行政执法的问题实质和深刻根源,理应选出一个作为十选三;同时,考虑到问题一更大更兼容更源头,建议将问题一纳入十选三之中!

提示:其它八条问题的对比分析,十选三的选择建议和十选三的举措补充均在下文之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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